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精神,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西部项目、青年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及成果复印件,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需附复印件1份(专著附封面和版权页)。阶段性成果如属于以下情况的,须在《中期检查表》中注明:①发表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上;②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等转载;③刊发于《成果要报》等重要内参;④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得到相关领导批示;⑤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对代表性成果做重点介绍(可加附件),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各项经费的支出情况,并附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开支明细账。选择适用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需详细说明间接费用分割、绩效支出安排、预算科目调剂等事项。不得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虚报冒领劳务性费用,不得支出与项目研究无关的费用。

4、防范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论证设计,不得虚构、虚报前期成果,不得伪造身份、学历、职称等重要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参与人。

5、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建议等。

三、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请于12月6日前,各单位汇总后将年度检查表纸质版2份、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材料交至社科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检清单.xls

 

2018119



< 上一篇

关于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孵化计划”项目结项(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陕西高校新型智库认定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