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8〕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18〕16号),现就2018年度陕西高校新型智库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履行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职责,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强化智库培育建设及认定智库的过程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一批专业化的高端智库,提升我省高校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以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支撑。
(二)智库负责人一般为教授(研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智库首席专家应由相关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担任。
(三)智库要有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的研究队伍。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正高级研究人员不得少于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四)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已建有比较稳定的决策咨询服务平台与机制,在该领域有具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和决策咨询报告,且已有一批成果被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
(五)有明确的建设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选题科学,成效显著。
(六)拥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科研场地及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等。
(七)依托单位要有足够的运行经费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条件。
(八)已与国内外高水平智库或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研究机制。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方式
本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请申请人即日起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2018年度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如对系统账号密码有疑问,请与社科处联系)。
2.形式审查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附件材料),并于11月14日前提交相关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至社科处。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拟定推荐名单。
3.提交材料要求
请拟推荐申报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7份),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2
联 系 人:张彤 黄心一
邮箱地址:wenkeky@nwu.edu.cn
附件1: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pdf
附件2: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申请书.docx
社 科 处 科 技 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