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根据《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0号)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对重点招标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一般项目不设指南。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可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院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二、研究时间与要求
1.凡承担省高教学会所有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2.研究项目规定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3.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4.陕西省高教学会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10月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1.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xgjxh@163.com。
请各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申报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郑立 赵小白
联系电话:029-88308865,13519137061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长安校区7号楼405室;
E-mail:sxgjxh@163.com; 邮编:710127。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项目指南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