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12号)精神,现就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对象

校内各单位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管理服务类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微信小程序,微信企业号、公众号、订阅号等),包括各单位自主开发、外包开发、第三方提供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等移动应用。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系统梳理本单位开发和选用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包括APP,微信小程序,微信企业号、公众号、订阅号等,按照要求填写《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将《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情况表》发送至电子邮箱:wxb@nwu.edu.cn;

2.对于各类在用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后期将实行动态管理,若相关信息产生变更,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学校网信办。

3.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学校网信办,联系人:王莎莎,联系电话:88308731。

附件:C7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情况表.xlsx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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