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保报销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21-01-15 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校医院将补报参保大学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产生的门诊费用及2021年所有参保学生在寒假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 报销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地点:南北校区校医院挂号收费室 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校 医 院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