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9-12-06 11:31 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9日前补报本年度新购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等图书类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销单< 三联单>),图书按实际购买册数及金额、期刊按种类数量及金额填报,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于财务处要求账账相符,因此需注明所报账的凭证日期、凭证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号。自2020年元月起财务处要求新购置图书必须先做固定资产才能报账。 报送地点:长安校区图书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8703 联系人:张老师 图书馆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