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2023年该项目将选派50名博士毕业生赴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院所从事6-2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5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二、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50欧元/月。其中,中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留学人员,如未通过评估,中德双方将终止其奖学金资助并缩短留学/资助期限至12个月,留学人员需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20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四、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
2022年11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https://gerit.org/en/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于2022年11月6日前向国际部报送推荐人员名单;
(2)被所在单位推荐的申请人:
①于11月7-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2)准备申请材料并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注: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研修计划等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②于11月29日前向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③于11月30日前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④于12月10日前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际合作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3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5-6月公布。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5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3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联系人: 张兆慧 张颢旋
电话: 88302995 8830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