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1. 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的单位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0日之前,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申请相关材料,报关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获批项目;
2021年3月1日至10日,各单位根据已获批项目,组织选拔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
2021年9月1日至10日,各单位根据已获批项目,组织选拔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第二批);
2021年4月底,留基委公布第一批人选录取结果;
2021年10月底,留基委公布第二人选批录取结果;
三、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四、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 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附件:1.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pdf
2.项目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黎老师 88302243
国际合作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