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终南学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4年度陕西省秦岭(终南)文化重大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论述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2.秦岭作为国家精神标识与民族的文化象征的重要价值研究
3.秦岭历史文化研究
4.终南历代史迹考论
5.终南文化起源、演化与发展研究
6.终南文化诗歌翻译与传播研究
7.终南民俗文化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
8.终南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研究
9.终南神话资源的重构与传播研究
10.终南孝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化传播研究
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设重点和一般项目两类,每项资助1-3万,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项目结项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至少一篇,且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陕西终南学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陕西终南学社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终南学社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申报人姓名+2024秦岭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