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秦岭(终南)文化重大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终南学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4年度陕西省秦岭(终南)文化重大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论述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2.岭作为国家精神标识与民族的文化象征的重要价值研

3.秦岭历史文化研究

4.终南历代史迹考论

5.终南文化起源、演化与发展研究

6.终南文化诗歌翻译与传播研究

7.终南民俗文化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

8.终南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研究

9.终南神话资源的重构与传播研究

10.终南孝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化传播研究

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设重点和一般项目两类,每项资助1-3万,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830。项目结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至少一篇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陕西终南学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终南学社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陕西终南学社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2024312,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申报人姓名+2024秦岭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25


  • 附件【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活页.docx】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xlsx】已下载

<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智库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