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社科院(西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申请参与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具体如下: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部门采用、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三)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与外市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
(四)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五)国家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结项优秀项目。
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西安地区以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参与评定。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评定(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参与)。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参与评定。
(四)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评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定范围。
二、入选成果应用
入选一、二、三等的成果为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等级证书,予以资金资助。优秀成果作者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作者所在单位反馈入选信息,优先进入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并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决咨委和市政府参事室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一位作者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申报的成果每人限报一项,联名申报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申报的一项)。
2.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的申报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负责人同意,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正式申报材料包括《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成果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论著类成果的转载、引用、书评;研究报告的结项证书、应用证明等材料)。申报材料经校社科处形式审查并通过的成果,请按以下要求装订:
(1)《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做匿名处理)。
(2)专著须提交原件2本,论文、调研报告等提交2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另一份做匿名处理)。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单独装袋。
4.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3),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工作程序
1.形式审查:6月13-24日,社科处成果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避免浪费,形式审查的材料无须胶装(可用草稿纸打印)。
2.正式上报:6月24日前,申报者所在单位将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7号教学楼741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联 系 人:张 彤、贺 袁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附件:
1.《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
2.《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附件材料目录》
3.《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成果汇总表》
社 科 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