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8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在决策咨询、科研攻关、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遴选工作。 现就校内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以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遴选条件

1.必须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咨询机构,拥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组织章程,以及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基础设施,具有稳定的、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研究成果。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10项,并在该领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3.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的研究背景,且在该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组织多层次稳定研究团队和整合研究资源的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担任各社科研究单位主要领导。

4.主要研究人员不少于 10人(不含行政人员和研究助理),且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不少于6人。

5.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领域和较强的研究实力,研究团队近三年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研究成果10篇以上。

6.具有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具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拥有可供研究使用的相关信息资料储备,具备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

7.申报者所在单位承诺为基地建设提供配套及保障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原则

基地申报以首席专家领衔、所在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研究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承建申请。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资料审核、专家评议、会议答辩、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由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优中选优”的要求,选择1个研究机构参与申报,已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研究领域与现有的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相同、相近的,不再申报。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核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3.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一份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办公室(7号楼4层7421办)。

4.最终申报材料格式及份数将另行通知。

5.请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卢天琪

联系电话:88308977

电子邮箱:skcbgs@nwu.edu.cn

< 上一篇

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