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省规划办通知,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

1.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

2.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

项目负责人务必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

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

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社科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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