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参评成果产出时间必须是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参评成果类型为著作、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要区分教学成果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单纯的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2.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
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4.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二、材料要求
1.每项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及参评成果原件。其中《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校内各相关单位负责汇总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同时,将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keky@nwu.edu.cn。
3.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陕西省参评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规定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彤、贺袁
电 话:88308192
邮 箱:wenkeky@nwu.enu.cn
社科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