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电影评论和电影理论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电影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开展电影评论”“鼓励电影学术交流”等有关条款的规定,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电影局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遴选设立陕西省电影评论与电影理论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做大做强“西部影视”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发展方向,立足陕西,放眼全国,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电影评价体系和电影理论研究体系,为全省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营造良好氛围。

二、研究方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主要围绕以下研究方向开展研究:

1.开展电影评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电影评价体系;

2.深入研究电影的文化背景、题材内容、表达形式和艺术风格,开展电影学术交流;

3.深化电影市场、电影产业、电影法规及运营管理方面的研究;

4.其他与电影评论和电影理论相关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运作规范,具有稳定研究经费来源的研究机构;

2.研究领域与电影评论和电影理论研究密切相关;

3.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5名;

4.具有相对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研究团队近三年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研究成果10篇以上;

5.具有参与相关实际工作、承办相关活动的条件;

6.申报者所在单位承诺为中心建设提供配套及保障条件;

7.首席专家应具有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的研究背景,在该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跨学科、跨单位整合研究资源的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

2)担任各社科研究单位(含二级单位)领导职务,且把电影评论和电影理论等相关研究作为本单位重点发展和建设方向。

四、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中心申报以首席专家领衔、所在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研究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经单位负责同志同意后,向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提交承建申请。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将建立支持中心建设发展的常态工作机制(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1. 请按规定格式填写《陕西省电影评论和电影理论研究中心申请书》(含电子版材料)

2. 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于2021422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七号行政楼四层74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skcbgs@nw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卢天琪

联系电话:88308977

办公邮箱:skcbgs@nwu.edu.cn


                                  社科处

                                  2021331


<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陕西省社科丛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