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9月30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9月30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打印一式两份);
(二)《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
(三)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时请勿装订);
(四)《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wenkeky@nwu.edu.cn。
六、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申报人员均可到社科处成果科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10月18日前,请各单位将材料交至社科处成果科。
联系人:邵平
联系电话:88308192
附件1: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和报刊认定目录.doc
附件2:陕西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个人使用).doc
附件3: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证明材料封面及说明.docx
社科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