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家体检和外出休假考察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1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专家体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在陕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四)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入选者(人员范围见陕人社发〔2012〕79 号)。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体检
10月9日和10月10日,在陕西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集中体检乘车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个人体检
11月17日前,在陕西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个人体检须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29-85251331转3443/3446。
三、体检方案
体检标准参照往年执行,体检方案见附件。
四、体检报名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专家填写附件1,单位汇总后于9月15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长安校区7511室),同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225
邮箱:jsk@nw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