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建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的通知》(陕文公共[2018]30号),省文化厅决定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组建工作。请校内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师资库师资受省文化厅和省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办公室委托,参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制度分析、授课培训等活动,入库师资要努力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知识更新,切实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授课水平。
二、授课领域
中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宏观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中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改革任务解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实践,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领域。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培训工作;
(二)熟悉全国和省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素养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授课效果好,尽量使用普通话教学,能提供完整教学课件或讲义;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域有深入研究;
(五)身体健康,入选师资库后能完成省文化厅或有关单位委托的培训授课任务,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及研讨活动。
四、报名及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推荐相关专家。由专家填写《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拟授课领域的PPT课件、授课讲稿或授课视频(视频内容控制在1小时内,图像声音清晰),单位汇总后于9月26日之前将《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报送至人事处教师科(长安校区7509办公室),推荐表和授课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师科邮箱(jsk@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