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要求,现就“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学科及优先资助研究领域
2018年度“博新计划”资助学科及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本人姓名请标注。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加白色封皮,封面为申请书首页,A4纸正反面打印后左侧胶装),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以本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PDF格式)交至校人事处博管办。
四、遴选数量及资助方式
1.遴选数量
全国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资助方式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经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请各流动站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切实发现、推荐具有较强实力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联
系 人:马婧;联系电话:029-88308513。
人事处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doc
附件2: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docx
附件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x
附件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