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充分做好教职员工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返岗相关工作的通知》(西大疫控组发〔2020〕5号)要求,按照“人等开学”而非“开学等人”的原则,现就统计各单位教职工返程返岗情况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根据学校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西安市外的教职工(除重点疫区外)有序返程,灵活安排返程教职工返岗工作,并加强对未返程人员的联系和管理。保障学校和本单位日常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不停摆,平稳运行。
2.教职工原则上按照校历于2月28日起正式到岗但不需要到校,开展线上办公。
3.各单位结合教职工个人“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情况,按照《教职工返程返岗情况统计表》(由人力资源部联络员发送至各单位)统计要求,就2月28日人员情况进行填报,并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4点前,将统计表发送至各单位联络员处汇总。
4.统计人员范围为各单位事业编及A类人事代理人员,具体按照人力资源部提供名单进行统计。其他相关人员由各单位参照本通知自行统计。
5.已在西安市人员:须明确是否正常到岗,按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开展管理服务、教学科研等工作;无法正常到岗人员,须明确具体原因(如进修访学、病假、事假、产假等)及请假期限,同时切实履行学校请销假相关手续。
6.未返回西安市人员:须明确目前所在位置、无法返程的具体原因、计划返程时间及是否能够按学校相关要求开展线上办公。无法开展线上办公须履行学校请销假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部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