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推荐食品安风险监测与标准专家的函》(陕卫办监督函[2017]913号)文件安排,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拟组建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专家库,经审核后作为我省食品安风险监测与标准专家库成员,参与食品安全评估与审评等相关工作。请校内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有关单位涉及食品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标准管理、卫生、农业、营养、毒理、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的专家。
二、推荐专家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科学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食品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食品相关工作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五)在食品相关领域从事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单位同意,本人愿意参加食品安全标准的审查、制定、修改工作。
三、推荐方式
由专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各单位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科(长安校区7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308225
联系人:魏强
附件:专家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