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全面清理涉及教育评价规章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评价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凡与《总体方案》和《通知》精神不一致的各项规章文件,均纳入清理范围。
二、工作内容
1.按照《总体方案》精神和《通知》中关于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依据“谁制定、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2.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清理;因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导致起草部门和执行部门不一致的,由现履行该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
3.对于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修订的规章文件,须严格遵照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文件清理期间,凡与《总体方案》和《通知》精神不一致、与负面清单(附件1)中所列事项相违背的相关文件条款须暂停执行。
三、时间安排
1.4月8日至4月21日,全面梳理规章文件;
2.4月21日前,将《规章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校)办;党(校)办汇总后上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3.4月21日至6月25日,按照程序完成规章文件的修订或公布废止等相关清理工作;
4.6月25日前,将《规章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党(校)办;党(校)办汇总后上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要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与2021年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一并谋划、一同推进;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任务;
3.各单位要明确此次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相关人员信息4月9日前报至党(校)办。
联系人:邵士博 电话:88308011
邮箱: 495832587@qq.com
附件1 负面清单.doc
附件2 规章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doc
附件3 规章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doc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