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复工事宜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上班的通知》安排,现对校内各单位的寒假值班作出调整,请各单位从2020年2月10日起恢复值班。同时,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避免非必要聚集。
校长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